Re: [问卦] 爱滋甲约炮敢罚150万吗?

楼主: EVEA (止痛锭.)   2022-04-18 02:34:25
据我了解.............。
为防止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之感染、传染及维护国民健康,保障感染者权益,特制定本条例
明知自己为感染者,隐瞒而与他人进行危险性行为或有共用针具、稀释液或容器等之施打
行为,致传染于人者,处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事先实施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有关检验:
十一条第三项.施行器官、组织、体液或细胞移植。
第 12 条
1.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触者之义务;就医时,应向医事人员告知其已感染人类免疫缺
乏病毒。但处于紧急情况或身处隐私未受保障之环境者,不在此限。
2.主管机关得对感染者及其感染源或接触者实施调查。但实施调查时不得侵害感染者之人格
及隐私。
3.感染者提供其感染事实后,医事机构及医事人员不得拒绝提供服务。
第 14 条
主管机关、医事机构、医事人员及其他因业务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历等有关资料者,除
依法律规定或基于防治需要者外,对于该项资料,不得泄漏。
第 15 条
主管机关应通知下列之人,至指定之医事机构,接受人类免疫缺乏病毒咨询与检查:
一、接获报告或发现感染或疑似感染人类免疫缺乏病毒者。
二、与感染者发生危险性行为、共用针具、稀释液、容器或有其他危险行为者。
三、经医事机构依第十一条第三项通报之阳性反应者。
四、输用或移植感染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之血液、器官、组织、体液者。
五、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认为有检查必要者。
第 15-1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因医疗之必要性或急迫性,医事人员得采集检体进行人类免疫缺乏病
毒感染检测,无需受检查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一、疑似感染来源,有致执行业务人员因执行业务而暴露血液或体液受人类免疫缺乏病毒
感染之虞。
二、受检查人意识不清无法表达意愿。
三、新生儿之生母不详。
第 17 条
医事人员发现感染者之尸体,应于一周内向地方主管机关通报,地方主管机关接获通报时
,应立即指定医疗机构依防疫需要及家属意见进行适当处理。
违反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项及第四项、第十五条之一或
第十七条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但第十二条第一项但书所定情形,
不罚。
医事人员违反第十三条规定者,处新台币九万元以上四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 引述《ayasesayuki (绫濑纱雪)》之铭言:
: 爱滋病
: 无法治愈
: 无套肛屁眼有超高传染力
: 爱滋甲明知自己有爱滋
: 跑去约炮乱肛屁眼
: 这种都没听过有人被罚150万了
: 为什么小感冒要罚150万?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