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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署名:范博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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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谢金燕”舒子晨遭爆找黑衣人乔合约 怒告周刊求偿200万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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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谢金燕”之称的艺人舒子晨在2年前被经纪公司爆料找黑衣人乔合约,周刊写出“
女神过河拆桥”系列报导后,她认为自己被栽赃且报导不实,一气之下将记者、经纪公司
跟负责人告上法庭并求偿200万元。台北地院认为,报导内容与录音档无违,判舒败诉,
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全案发生在2020年5月12日,舒子晨的董姓经纪人带着2名黑衣男子到经纪公司
“宇朕国际”谈判乔合约,期间黑衣男子不断飙骂脏话,并指出舒委托他们来解约。
事后,宇朕国际负责人邹巧云向《镜周刊》爆料,《镜周刊》在同年5月刊登“女神过河
拆桥”系列报导,内文有提到“D奶女神舒子晨求解约”、“撂黑衣人直捣公司骂脏话”
、“黑衣人还大声表示,是舒委托请他们来跟公司解约。”
对此,舒子晨认为,撰文记者未经合理查证,且报导均为不实报导,已严重损害其名誉,
一气之下将邹女、周刊及记者告上法庭,并求偿200万元。
舒子晨指出,董女是宇朕国际以每月1万5千元聘请,并负责另名艺人的经纪事务,之所以
会进行协商是因为宇朕与董女发生争执,停付其薪资,与她根本无关。此外,舒子晨指出
,是董女带黑衣男子谈判,当时她根本不在现场。
台北地院表示,根据当天录音内容,报导中所提到的黑衣人骂脏话是事实;董女的确是舒
子晨的经纪人,宇朕也有跟舒子晨签订音乐经纪合约,即使当天在场者没有明说代理舒子
晨,邹女也有理由合理相信董女是代理舒子晨来洽谈合约。
台北地院指出,除了报导内容与录音档无违,周刊记者也有跟舒子晨、董女查证并平衡报
导,难认侵害名誉权,判舒子晨败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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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这下又是另类的法院认证了吗?妹子的行事作风是不是多半都很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