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单月上网1851GB!狂男“网络吃到饱”遭

楼主: william2001 (人间似水泊)   2022-04-15 12:18:00
这种事情上新闻只是让更多人不想用这一家而已啦。
我觉得台湾人的很多人都有讲话爱碰风的习性,
如果电信业者还想限制大额的使用者的话,
没事就别说“吃到饱”三个字,
然后还在合约上戴明说什么不合理使用,这种笑死人的文字。
所以我奉劝大家别再相信“吃到饱”这三个字,
在台湾,哪有什么吃到饱的东西。
广告上不会说
吃到饱是给正常人吃到饱的哦。乖!
你是异常人,超越平均使用值的怪咖别用我们家的。
※ 引述《stevenchiang (RF)》之铭言:
: 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记者署名:
: 记者庄智胜/台中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单月上网1851GB!狂男“网络吃到饱”遭降速9成 怒告台湾之星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中一名杨姓男子109年11月间向台湾之星申请2支4G上网吃到饱门号,月租费分别为388元
: 、599元,不料110年2月杨男发现手机网速明显下降,不到原速的10分之1,经查后系因网络
: 下载量过大因此遭调速,杨男不满业者广告强调吃到饱不限速、不限流,因此提告求偿4935
: 元。台中地院法官审酌,发现杨男网络数据使用量为一般用户的60倍之多,已达不合常理使
: 用之程度,因此判决杨男败诉,台湾之星免赔。
: 判决书指出,杨男当初受到业者推出方案及广告吸引,因强调上网吃到饱不限速、不限流,
: 因此前往台湾之星门市申办2支4G吃到饱门号,月租费分别为388元、588元,不料110年2月5
: 日,杨男却发现手机网速大幅下降9成,不到原有网速的10分之1,经联络客服人员后,对方
: 回复并无异常,直到翌日业者才来电,告知其使用网络下载量过大,被判定非合理使用,因
: 此电脑系统自行调整门号使用顺序,并非人为刻意导致。
: 杨男不满业者所为与广告标语不符,愤而向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及台中市政府消费争议案件
: 申诉协调会申诉,但台湾之星并未提出任何改善方案,仅要求杨男解约缴交违约金、携码转
: 至其他电信业者,放任网速缓慢不处理,丝毫不理会杨男诉求,杨因此提告,并求偿已缴纳
: 10个月的月租费之2分之1、共4935元赔偿金。
: 台湾之星则表示,杨男于110年1月间侦测到2支门号的上网传输量分别达到1851GB、1742GB
: ,依据主管机关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统计,单一用户于110年1月之平均使用数据量约为29GB
: ,其他电信业者用户于110年1月之平均使用数据量为12GB到28GB间,杨男申办门号的网络传
: 输量是一般用户平均的60倍之多,有大量传输情事,使用网络频宽已达不合常理使用程度,
: 基于资源有限,为符合资源合理公平分配原则,并使每位申办不限速门号专案之用户均享有
: 不限速之网络速率,因此须针对明显不合常理使用网络之用户调整网络使用之优先级,包
: 含调降用户网络速率,避免大量占用网络频宽,排挤其他用户权益。
: 台湾之星业者调解时已向杨男说明,并表示其仍可继续使用上网服务,惟速率将受有限制;
: 但杨男无法接受,也拒绝解除合约、缴交违约金并携码转移至其他电信业者,因此最终宣告
: 调解破裂。
: 台中地院法官审酌,依照门号申办合约内容,载明“立同意书人同意于使用门号期间,此门
: 号系作为正常合法通信使用,不得为任何违法、异常拨打、大量传输、不合常理使用、不当
: 商业行为,或其他权利滥用行为;台湾之星有权限制、暂停通信或降网络使用优先级,必
: 要时得迳行终止服务契约。”由此可知杨男已承诺使用门号期间不得有大量传输、不合常理
: 之使用行为;且台湾之星调速是为确保各用户皆可公平分配到合理的网络频宽,并未违反两
: 造间合约,因此驳回杨男诉求,判处台湾之星免赔。可上诉。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415/2230095.htm
: 6.备注:
: 110年1月间侦测到2支门号的上网传输量分别达到1851GB、1742GB,
: 是干什么大事业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