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非死亡最高额!北市40岁女打AZ血栓 获赔

楼主: serialhon (人生如梦)   2022-04-15 08:39:03
非死亡最高额!北市40岁女打AZ血栓 获赔250万
tvbs
编辑 林保宏 报导
发布时间:2022/04/14 19:11
最后更新时间:2022/04/15 07:32
https://news.tvbs.com.tw/life/1766767
卫福部疾管署日前公布最新疫苗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结果。(图/TVBS)
卫生福利部疾管署公布最新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结果,根据审议小组在3月24日召开第176
次会议中,审核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接种受害救济申请案,其中8案准予救济。有1案
是北市40多岁女性,接种AZ疫苗后出现血栓并血小板低下症候群,且个案无慢性病史,核予
救济金250万元,为目前新冠疫苗受害救济非死亡个案救济金额最高的个案。
其中AZ案有6案。(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根据疾管署公告“卫生福利部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第176次会议纪录”,案件鉴定流
程由1至3位医学专业委员鉴定关联性,续由1位法界或社会公正人士委员提出对救济补助金
额建议。经过审议结果,当天审查52案,有8案核予救济,当中6案属于AZ,2案属于莫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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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6案:
新竹县钟○○(编号:2595)
本案经审议,依据病历资料记载、临床表现及 相关检验结果等研判,个案接种 COVID-19
疫 苗(AZ)后10日出现四肢及躯干皮肤点状出血情形,经医师诊断为免疫性血小板低下症,
脑部电脑断层血管摄影检查结果显示无静脉血栓形成,经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后改善。综上
所 述,个案之免疫性血小板低下症状与接种 COVID-19 疫苗(AZ)相关,依据“预防接种
受 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法”第18条第1项及其附表严重疾病给付之规定,核予救济金新
台币10万元。
台南市黄○○(编号:2760)
本案经审议,依据病历资料记载、临床表现及 相关检验结果等研判,依据申请书记载,个
案接种 COVID-19 疫苗(AZ)后10日出现头痛、双脚及背部瘀青情形,胸部电脑断层检查报告
显示有急性肺栓塞,血小板及 D-dimer 检验结 果符合血栓并血小板低下症候群之临床表现
,经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及口服抗凝血药物后改 善。综上所述,个案之血栓并血小板低下
症状 与接种 COVID-19 疫苗(AZ)相关,依据“预防 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法”
第18条第1项及其附表严重疾病给付之规定,核予救 济金新台币15万元。
台北市陈○○(编号:3600)
本案经审议,依据病历资料记载、临床表现及 相关检验结果等研判,个案接种疫苗后13日
因头晕、全身无力及头痛等情形就医,血液检验结果显示血小板低下及 D-dimer 严重上升
,且有脑静脉窦血栓及肝静脉血栓合并蜘蛛网膜 下腔出血现象,符合血栓并血小板低下症
候群 之临床表现。查个案无慢性病病史,亦无任何固有疾病史足以引起血栓并血小板低下
症候 15 群。综上所述,个案之血栓并血小板低下症状 与接种 COVID-19 疫苗(AZ)相关
,依据“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法”第18条第1项及其附表严重疾病给付之规
定,核予救 济金新台币 250万元。
高雄市苏○○(编号:3927)
本案经审议,依据病历资料记载、临床表现及 相关检验结果等研判,依据申请书记载,个
案自述于接种 COVID-19 疫苗(AZ)后3周四肢及躯干出现红点及瘀青情形,经医师诊断为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于门诊接受数次口服类固 醇治疗后改善。查个案接种疫苗后3日之血
小板检验数值正常,惟以发生时间及临床症状仍无法确定与接种 COVID-19 疫苗(AZ)之关
联性,依据“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 办法”第18条第1项及其附表其他不良反应
给付之规定,核予救济金新台币3万元。
新北市谢○○(编号:3594)
本案经审议,依据病历资料记载、临床表现及 相关检验结果等研判,个案接种疫苗后13日
因左手肿胀情形就医,经医师诊断为左上肢深 层静脉栓塞。个案之血小板及 D-dimer 检验
结 果不符合血栓并血小板低下症候群之临床表 现,然查个案无慢性病病史,住院检查亦无
发 现致血栓因子,而血栓发生于上肢静脉实属罕 见。故研判个案之上肢静脉血栓症状无法
确定 与接种 COVID-19 疫苗(AZ)之关联性,依据 “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
法”第18条第1项及其附表其他不良反应给付之规 定,核予救济金新台币4万元。
台北市汤○○(编号:5024)
本案经审议,依据病历资料记载、临床表现及相关检验结果等研判,依据申请书记载,个案
接种疫苗后即出现手臂疼痛情形,于接种后13日因持续有红肿热痛情形就医,经诊断为蜂
窝 性组织炎。研判可能为接种疫苗后之广泛性肢 体肿胀不良反应,故与接种 COVID-19 疫
苗 (AZ)相关,且个案住院 10 日进行治疗,依 据“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
法”第18条第1项及其附表其他不良反应给付之 规定,核予救济金新台币4万元。
至于个案出院后8日因发烧、皮肤过敏等情形就医,经诊断为过敏及疑似泌尿道感染,查个
案本身有红斑性狼疮及干燥综合症等疾病史。而 COVID19 疫苗(AZ)系属非复制型腺病毒
载体疫 苗,并不具致病力。故个案出院后再出现发烧 及皮肤过敏之症状,与接种 COVID-1
9 疫苗 (AZ)无关,依据“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 收及审议办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不予救济。
莫德纳案有2案。(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莫德纳2案:
台北市潘○○(编号:4836)
本案经审议,依据病历资料记载、临床表现及相关检验结果等研判,个案接种疫苗后4日因
全身痒疹情形就医,经诊断为全身性皮疹及过敏性荨麻疹,查个案接种疫苗前曾因外伤使用
过非类固醇抗发炎药物,亦为造成过敏性荨麻疹之可能原因,故个案之症状无法确定与接种
COVID-19 疫苗(Moderna)之关联性,依据“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法”第1
8条第1项及其附表其他不良反应给付之规定,核予救济金新台币5,000 元。
台南市许○○(编号:3575)
本案经审议,依据病历资料记载、临床表现及相 关检验结果等研判,个案于接种 COVID-19
疫苗(Moderna)6日后死亡,死亡证明书记载死 因为心因性猝死、心血管疾病,个案未进
行病理 解剖,病历并未记载其他疾病史足以解释死因, 个案死亡发生于接种 COVID-19 疫
苗(Moderna) 后可能发生心肌炎之期间。综上所述,其死因无 法确定与接种 COVID-19
疫苗(Moderna)之关 联性,依据“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 办法”第18条第1项
及其附表死亡给付之规定, 核予救济金新台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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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或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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