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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Google留负评骂老板死要钱、无耻 他为600元遭判赔7万
4.完整新闻内文:
Google留负评骂老板死要钱、无耻 他为600元遭判赔7万
2022-04-09 17:23 联合报 / 记者曾健祐/台中即时报导
台中李姓教师因逆渗透纯水机故障拿到公司送修,为支付维修费600元和梁姓业者起冲突
,事后他到商家Google评论留负评还称“老板死要钱”、“无耻”等,梁认为遭人身攻击
,名誉、商誉都受损,提告求偿20万元;法院以李言词已达贬损梁人格,判他应给付对方
7万元,可上诉。
梁主张,李男2018年6月透过网络向他公司买RO逆渗透纯水机自行安装,去年5月8日因故
障拿来请求检修,当时自己负责接待并告知会收取基本检修费600元,之后再就维修费报
价,最后确定维修还需1800元,因李不愿修理给付600元就将机器带回。
梁控诉,李之后却在他们公司Google评论留言称“东西坏了送修也没说要检测费600元”
、“老板死要钱检测费是事后才说”、“无耻!”及“不付检测费东西就扣留就是你恶劣
的态度”等语。
梁认为李留言内容不实还有人身攻击,影响他商誉、名誉及社会评价,也流失潜在消费者
交际、和厂商合作机会,冲击营运行销等,对李求偿20万元,要求登载道歉声明。
李男抗辩称,梁没告知收取检修费之事,自己有付600元是为了取回机器,且评论是基于
店家服务的体验感受,是可受公评之事,就算让人感到不快也应受言论自由保障,也否认
对梁男及其公司人身攻击。
法院认为,李男留言谩骂称“老板死要钱”、“无耻”应是指梁男,且该言论非指摘具体
事实,含有轻蔑、羞辱意涵,已经达到对梁贬损人格地位程度。
法院审酌,梁男是公司负责人,致力于建立公司形象、口碑,因李言论损害他名誉、信用
等,造成精神上痛苦,认定求偿有依据,但根据侵害程度、双方收入职业等,认为求偿20
万元过高,判处李应给付梁一共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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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记者曾健祐/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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