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健保部分负担最新公告 5月15日正式上路

楼主: TZUYIC (Celine LoveMeBackToLife)   2022-04-09 23:40:43
来源: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224982
健保部分负担最新公告 5月15日正式上路
2022-04-08 17:14 联合报 / 记者沈能元/台北即时报导
https://uc.udn.com.tw/photo/2022/04/08/1/16556774.jpeg 图/健保署提供
使用者付费部分负担调整(门诊药费、门诊检验(查)、急诊)
健保财务状况不佳,今年底安全准备金将不足一个月,并不符“健保法”规定,卫福部长
陈时中于去年更宣示两年内不调涨健保费率,因此借由调整药费、慢笺、急诊、检验检查
部分负担,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抑制健保浪费。
依健保现行规定,门诊药费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负担;100元以上依级距收取,上限200
元。调整药品部分负担新制,基层院所、地区医院若一般药品及慢性病连续处方笺第1次
调剂的药费在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负担,若超过100元则按药费收取20%,上限200元,
而区域医院及医学中心同样按药费收取20%,上限300元。至于慢笺第二次、第三次领取
则不收部分负担。
急诊部分负担,现行基层院所及地区医院为150元,区域医院300元,医学中心则根据检伤
等级,第1、2级重症收取450元,第3至5级轻中症为550元。
新制为基层院所及地区医院无论检伤等级均为150元;区域医院及医学中心依病患检伤等
级收取不同费用,第1、2级重症,区域医院收取200元,第3级中症300元,第4、5级轻症
600元,医学中心则分别收取300元、550元、800元。
至于,检验检查部分负担方面,现行是一律免收部分负担,新制为基层诊所费用于1000元
以下免收部分负担,超过1000元则依检查费用收取10%,上限100元。而地区医院新制为
500元以下免收部分负担,超过500元则依检查费用收取10%,上限100元。若经转诊至区
域医院可收取10%,上限为150元,未经转诊收取20%,上限300元;若经转诊至医学中心
依检查费用收取10%,但上限为200元,未经转诊则可收取20%,上限400元。
依健保署资料显示,调整部分负担后,一年能挹注健保约99亿元,包括调整药品部分负担
39.7亿元,新增检查检验部分负担58.9亿元,调整急诊部分负担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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