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新闻网
记者袁志豪
7岁童遭撞死...负责照顾的阿姨在煮饭 过失致死判无罪
花莲县戴姓妇人帮妹妹照顾七岁的何姓儿子,到厨房煮饭时,交待男童不可以跑到外面玩
,男童仍跑到马路上,遭到王姓重机骑士撞上,送医不治;男童母亲没有对姊姊提告,检
察官依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一三九条认定戴妇“疏纵未满十四岁之人擅自穿越车道”,主
动依过失致死罪提起公诉,花莲地院认定戴妇并无过失,判她无罪。
法院指出,检察官认定戴妇应能注意却未注意何姓男童有擅自穿越车道行为,但并未具体
说明戴妇需负担何种具体“非疏纵”作为,来防止不守规范儿童擅自穿越车道;戴妇并不
在场情况下,要确实防止或避免儿童一切可能突发状况,形同课予戴妇应不计代价采取所
有可能避免或杜绝犯罪结果发生作为的绝对责任,有违刑法归责原则。
判决书指出,二○一九年九月廿一日上午,戴姓妇人帮妹妹照顾七岁何姓儿子,何与戴妇
女儿在屋外玩,戴妇进屋内煮饭;随后何跑出屋外,十时五十分在花莲县秀林乡和平村台
九线一六二点三公里处,跑步跨越双黄线要穿越马路,遭王姓重机骑士撞上,全身多处创
伤,送医伤重不治。
花莲地检署将王姓骑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戴妇妹妹并未对姊姊提告,检察官主动将戴妇
列为被告,同样依过失致死罪起诉;戴妇在审理时证称,当时何姓外甥跟女儿在家门口前
面玩,有跟小孩说不可以去别的地方玩,不可以跑出去,孩子们有说“好”,后来她就进
到屋内,没有看到小孩跑出去。
法院认定,何姓男童私自离去穿越车道是个人违背家长吩咐举动,无视规定自冒风险,尚
难认应由戴妇承担。何违反规定,非戴妇所能预见,也不在场无法及时制止,尚难因此偶
发事件,认定戴妇违反相关注意归责,未尽保护教养及监督注意义务;何违背戴妇吩咐,
违规穿越车道,难认戴妇有何“疏纵”行为,戴妇应无过失。
另外,因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二次鉴定骑士并无过失;法院认定,王发现男童时,并
无足够时间反应,采取煞车闪避等措施,与男童发生碰撞,属猝不及防,没有检察官所指
疏未注意车前状况过失,亦没有能注意而不注意情形,也将王判处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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