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公布议员财产修法有谱!政院13日开会

楼主: TonyQ (自立而后立人。)   2022-04-05 10:28:45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王寓中/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独/公布议员财产修法有谱!政院13日开会审查  
4.完整新闻内文:
民团、立法院及立院朝野立委呼吁县市议员财产申报应公告上网的修法有谱。根据监察院
送立法院的111年度立法计画,报告中指出,行政院已订4月13 日召开公职人员财产申报
法修正案审查会议,讨论增列直辖市、县(市)议员财产申报资料应予公告。
监察院送立院立法计画指出,监院虽非阳光四法相关法律之主管机关,但在执行业务过程
中,如发现窒碍或阙漏应予修法改善者,均主动向法律主管机关提出修法建议意见。
有关阳光四法相关的修法进度,报告中指出,行政院订于111年4月13日召开法务部函报公
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暨第20条,有关增列直辖市、县(市)议员财产申报资料应予公告
之修正案审查会议。
政治献金法修正草案经内政部于109年6月30日函送行政院审查,前经3次审查会议,尚未
审竣。
另游说法主管机关内政部于110年4月29日将游说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函送行政院审查,行
政院于111年1月26日召开审查会议并完成审查,后续将由内政部依会议决议整理条文后,
由该部向贵院先行沟通,以期顺利完成修法。
公督盟及朝野立委1月底联合举行记者会,公督盟指出,根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
部会首长、立委、直辖市长、县市长需定期申报财产并上网公告,但却独漏执掌全国一点
二兆元地方政府预算的地方议会议长、副议长及近千名议员,民众只能至监察院查阅资料
,且仅限现场翻阅,相当不合理。
公督盟呼吁,立法院应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修正案列为下会期优先法案,明订议
员候选人财产申报资料应公开上网,并于年底大选前适用。
立法院2月的立法研析报告也明确建议,在立法政策上,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宜比
照直辖市长、县(市)长及立法委员,采一致公开标准,将其纳为主动公开对象。
地方九合一选举将于年底举行,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6条第3项规定,仅有直辖市长、县
(市)长之选举候选人须上网公告其财产申报资料,不包括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
相关修法及公告程序能否在年底选前完成,公布年底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登记候选
人的财产资料,将受到注目。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210983
6.备注:
欢迎大家一起来支持相关的条例跟修订,议员也是重要民选公职,
但现在财产却属于一个半公开状态(可以去监察院现场查但不能摄影)。
时代力量一直在呼吁应该公开议员财产申报,
到底为什么立委财产要上网揭露,但一样是监督大量预算的议员财产就不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