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我只是拍人而已!手机有被害女蜜大腿照 

楼主: am711206 (阿尔提克斯)   2022-04-02 21:51:16
※ 引述《skn60694 (入声)》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记者署名:
: 突发中心高钧麟/台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我只是拍人而已!手机有被害女蜜大腿照 捷运“摄”狼狡辩失败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北市一名张姓男子(53岁)日前在龙山寺捷运站内,一时色心大起,偷拍妙龄女子大腿
: ,被路人发现报警,张南下到赶紧删除手机内照片,面对警员询问,他不断跳针式重复回
: 答“我只是拍人而已”,不过警方检视张男手机,惊见里面有被害人的大腿照,讯后张男
: 被依妨害秘密罪移送台北地检署侦办。
: 万华分局龙山派出所于上月30日晚间接获报案,在龙山寺捷运站内,有民众遭尾随跟拍,
: 警员立即赶往现场查获张姓偷拍男。据被害人向警方表示,尾随跟拍的嫌犯在现场有删除
: 手机内影像,张男面对警方询问时,他十分心虚,不断跳针式重复回答“我只是拍人而已
: ”。
: 经警方检视张男手机,惊见里面有被害人的大腿照,但张男仍不断称仅有拍摄人像,讯后
: 依妨害秘密罪将张嫌移送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侦办。(突发中心高钧麟/台北报导)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需放媒体原始连结,不可用转载媒体连结:
: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402/AVCLLAPEHFDBFNEN4W6MPIUNU4/
: 6.备注:
警方现在怕麻烦,基本上就是有点可能触犯就先送检察官。
不然依目前妨害秘密的实务见解,除非是偷拍裙底风光,
不然因为当事人自身穿着搭配关系,裸露在外的部份都不算秘密,
当然也就不该当妨害秘密罪。
不过性骚扰倒是可以是提告,毕竟这个主要的成案因素,
不是大多数人会觉得不舒服的事而是被告所为造成当事人心理不舒服就很大机会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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