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蔡怡萍/高雄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兽父夺初夜“铺垫防爆血”!高三女控多次乱伦 这原因逆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一名女子小芳(化名)指控其担任仓储保全的父亲在她高三时酒后乱性,强行夺走她初
夜,怕血迹沾染到床上还找布来铺垫,也多次将她载到工作的仓库性侵,甚至在车上也逞兽
欲得逞,但高雄地院审理时小芳的供词反复、时间错乱,多有瑕疵,法院认为不能迳以单方
面之证词、凭记忆推断其父“每2周1次”的频率性侵11次等情事,并无其他证据,判父亲无
罪。
判决书指出,住在高雄的小芳控诉在2015年5月间,其父亲在家喝酒后,见当时高三的小芳
请假在家与之独处,先是问小芳有无性经验,然后伸手抚摸身体、大腿,以身体强压并意图
性侵,正巧妈妈返家才没得逞。
但小芳再指控同年6月,父亲又在家喝得醉醺醺,见小芳高中毕业不用到校,态度凶恶命令
小芳去清洗下体,小芳因为害怕而照做,父亲担心第一次会流血,还找来旧衣垫在床上,不
顾小芳反抗挣扎,强硬夺走初夜。
小芳向警方表示,父亲还有多次把她带到工作的仓库,趁四下无人命令她扶著墙壁背对着,
从后下手性侵;或者在车内后座,指使小芳替他“服务”,然后硬上得逞,甚至在性侵后隔
日,父亲还若无其事地一起跟家人吃饭聚餐。
不过之后小芳又表示自己记错时间,对于之前所指称的时序反复不定,改口说遭父亲夺走初
夜前有多次被乱摸、以下体磨蹭,又笼统地描述受侵犯的地点、场景、过程等,单就印象推
认父亲以“每2周1次”的频率对她强制性交11次。
高雄地院审理时小芳仍说词反复,仅有指控但没有其他补强证据,虽然医院诊断小芳有创伤
压力症候群、焦虑等状态,但难认是否因他人强制性交所导致,不足以佐证是否与指控有直
接关联,不能单方面承认小芳不利于被告的证言,而于是判父亲无罪,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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