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台湾司法是笑话? 2880元要办 高端多买不查

楼主: cherrywo (小木偶)   2022-03-27 11:00:18
应该说特定条例的罪都很重
只要碰到了,即使情节很轻,一样只能重判
举例来说好了
我国有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
这个法律的前身是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
目的在处罚引诱、媒介未成年人与他人性交易的业者
但是修正后处罚主体整个扩大
我们同学之前有处理过一个案子
当事人和未成年网友约出来吃饭,吃饭后两人合意性交
这件事情被女生的家长知道后,就女生家长告男生性侵
男生在侦查中有提供行房纪录器给检察官看,确定两人是合意性交
所以强制性交部分不起诉,但是另外起诉偷拍的部分
因为女生为未成年少女,所以男生是触犯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3项
这条罪最低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强制性交3年以上10年以上还重
而且因为最低本刑太高了,即使跟被害者认罪和解
法院几乎也不太会给缓刑
所以就变成偷拍竟然比强奸还重的诡异状况
结论就是我国因为立法都没有做通盘考量
想到什么就立什么,然后都订的不清不楚
搞的刑事犯罪轻重失衡的情况变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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