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满有感触
每次政策订定都不会防范于未然
既然是“合宜住宅”,那么当时购屋的民众用多少钱买,清清楚楚
都知道要有禁售令了
那么不知道解禁之后,再多加个售价上限不行吗?
当初若是买15万,而且是“合宜住宅”,那就不是炒房用的
等真的开放可以卖,你政府也可以按照年度的物价指数订个公式
不得超出百分之多少,应该不难吧
当时你买15万,也许按照公式,等到你真的要出售,不得超出20万
订个上限应该不难吧?
但也许有人会说,这是自由市场机制,民主国家不得干预运作…
但别忘了,这是“合宜住宅”,是当时政府给民众便宜买屋的一片美意,也是你我的纳税
钱补贴的
可不是炒房的工具啊
※ 引述《humbler (兽人H)》之铭言:
: A7合宜住宅,禁售令解除,马上有大批屋主要卖,当初用低于市价卖给民众,一坪不到
15
: 万元,现在民众脱手直接以一坪30万元卖,政府当初签约也没有买回机制,是不是鼓励
民
: 众炒房当房虫阿?用全民税金补助建造合宜住宅低价卖给少数人让这些人有翻身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