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视股东放弃台籍踩外国人股东红线 NCC罚40万
(中央社记者苏思云台北16日电)NCC今天审查民视无线台、民视新闻台营运计画评鉴案
,决议“合格”,不过,前立委颜庄和子持有民视股权,但后来放弃本国国籍,导致踩到
外国人禁止投资广电事业红线,NCC依广电法开罚民视新台币40万元。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审议卫广事业“民视新闻台”及电视事业民间全民电视
股份有限公司营运计画执行情形评鉴案,决议评鉴“合格”。
NCC副主委暨发言人翁柏宗表示,评鉴中发现另外一案,民视主动跟NCC说明有外国人投资
民视,是前侨选立委颜庄和子很早期投资民间投资公司,间接成为民视股东,她原本同时
具备中华民国国籍与美国国籍,后在2012年10月8日抛弃中华民国国籍,成为外国人,导
致违反广电法规定。
NCC官员表示,颜庄和子持股总数有66万7000股,目前了解因疫情尚未返国,相关持股还
没改善。依照广电法第5条第3项规定“无中华民国国籍者不得为广播、电视事业之发起人
、股东、董事及监察人”,也就是一股都不行,因此开罚民视40万元。
NCC表示,评鉴虽然过关,但提出附负担要求,包括修正编辑室公约以强化与劳动权益的
连结、设置2到3位专职编审、确保内部自律规范机制运作符合法规。
此外,NCC也有行政指导,包括落实劳动法遵事项、秉持多元及编业分离等原则制播新闻
性节目、针对公平原则、事实查证、编辑室公约等进行教育训练、公开参与政府采购标案
资讯、落实营运计画所载内容等。(编辑:杨凯翔)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20316036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