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关中党职并公职溢领案 最高行采“大法庭

楼主: oylq2000   2022-03-08 15:44:01
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新闻日期:2022/03/08
记者署名:杨国文
新闻标题:关中党职并公职溢领案 最高行采“大法庭”见解发回更审
新闻内文: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前考试院院长关中因“党职并公职”遭追讨溢领的351万多元
,关中先缴还后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处分书送达关中时,已超过1年时
效规定,属逾期处分,判铨叙部应返还351万多元;最高行政法院审理认定,大法庭去年
曾就另案的“党职并公职”退休金追缴案做出统一见解,认定一年期限仅为“训示”规定
,政府仍有权追偿,废弃发回北高行更审。
法界指出,依最高行大法庭去年做成的统一见解,认定该1年追缴期限仅为“训示”规定
,并非请求权时效消灭,则关中溢领退休金被追缴案,很可能出现翻盘结果。
立法院2017年4月三读通过“公职人员年资并社团专职人员年资计发退离给与处理条例”
(简称社团年资处理条例),规定须于一年内追讨“党职并公职”溢领退休金。
铨叙部清查,共220名公职人员退休年资并入党职计算领取退休金,其中,政务高官溢领
退休金有17人,以前监察委员黄肇珩溢领543万元居首,侨委会前副委员长王能章溢领495
万元居次;前考试院长关中排名第3,溢领351万多元,铨叙部2018年5月11日做出追缴处
分,同月17日送达关中收受,要求缴回溢领款。
关中向考试院提起诉愿遭驳回,先缴回溢领款后,提起行政诉讼,他主张,社团年资处理
条例于2017年5月12日正式施行,规定须于1年内追讨溢领款,但他直到2018年5月17日才
收到处分书,已逾1年时效规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铨叙部返还351万多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铨叙部追缴处分书函直到2018年5月17日才送达关中,已超过1年
时效,属逾期处分,关中诉请铨叙部返还其缴交的351万多元为有理由。
全案上诉后,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另案南投县退休公务员的“公职并党职”溢领退休金案
,即因1年时效规定产生法律争议,去年上诉最高行政法院后,经送交大法庭做出统一见
解,认定社团年资处理条例第5条的“一年”时效规定,仅为训示规定,请求权时效并未
消灭,政府仍有权追偿,而北高行审理关中案认定超过1年期限属逾期处分,已与大法庭
见解产生歧异,因此废弃发回北高行更审。
新闻连结: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52524
年资处理条例第5条的“一年”时效规定,仅为训示规定,
请求权时效并未消灭,政府仍有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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