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强制道歉”违宪! 妨害名誉案件不必

楼主: Inkdust (Inkdust)   2022-02-25 17:59:06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吴政峰
3.完整新闻标题:
“强制道歉”违宪! 妨害名誉案件不必刊登道歉启事了
4.完整新闻内文:
一名朱姓男子与他人吵架挨告,被法院判刊登道歉启事,他质疑判决侵害他的言论自由,声
请释宪。虽然13年前的大法官已做成656号解释,认定强制道歉“合宪”,但以司法院长许
宗力为首的本届大法官,25日以改制后的宪法法庭第2号判决变更656号解释,改宣告“违宪
”。
这是大法官史上第8次变更前人解释,且时隔仅13年,等同打脸之前的大法官见解有误。
司法院发言人张永宏与大法官书记厅厅长许辰舟指出,回复名誉的适当处分并不包含强制道
歉,法官不可判决被告强制道歉,才符合言论自由。
妨害名誉除了刑事处罚,另有民事求偿,实务上常见民事庭法官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慰抚金
后,另依“民法”第195条第1项后段“由法院为回复名誉适当处分”,要求刊登道歉启事,
也就是俗称的“强制道歉”。
由于刊登道歉启示是最节省成本的回复名誉方法,此次被宣告违宪,未来法官可能要求刊登
“败诉全文”,将增加被告的成本支出。
本案源于一名朱男与他人网络论战,法官判他应于自己的部落格上刊登道歉启事,他自认没
错,拒绝刊登,声请释宪,至今仍未道歉。并案审理的声请案件另有中国时报、卢姓教授、
陈姓女子。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41293
6.备注:
这样以后怎么约八卦乡民粗乃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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