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有没有人知道“司法心理学会”是什么机构?
为啥这个机构有权力改变司法判决?
那以后是不是只要罪犯收买这个机构的人
就可以轻易改为可教化、减刑?
有没有司法心理学会>>法官判决的八挂?
以下节录自新闻:
最高法院指出,陈伯谦犯罪情节重大,泯灭人性,无理剥夺他人生命,构成《两公约》所
称“情节最严重之犯行”,但前审嘱托台湾司法心理学会鉴定调查,综合鉴定结果及鉴定
证人林明杰教授、心理师高薇雯等人证言,认为陈伯谦具有“中度”矫治可能性、“中度
”再社会化(复归社会)可能性、“低度”再犯可能性,有续行教化矫正的可能,尚无剥
夺生命与社会永久隔离的必要,可于将来执行期间,借由矫正机关个别心理治疗、团体心
理治疗、生命教育课程,拟定心理及矫正治疗,尚无判处极刑必要,更一审判决陈男无期
徒刑,宣告褫夺公权终身,并无不当,因此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