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坐牢 搞不好比照顾病人轻松多了
2.还是那一句 "台湾杀一个人 不会死刑啦"
3.不是我自夸 要我帮人处理屎尿问题 我宁愿把对方杀了 就算亲父母也一样
4.请审慎评估 之前有个照顾19年才动手的孝子 早点动手会轻松不少
安乐死
很多人喜欢在推文纠结定义 (要本人同意巴拉巴拉...)
这种讨论大家只是藉这个词 来用在 "合法又不痛苦的处死" 上面
合法的部分一直不通过 只不过让人选择 不合法且尽量不痛苦的处死
一直有人纠结在要本人同意
那如果妈妈不同意就不能安乐死
那样的话 儿子应该要有权利拒绝照顾妈妈吧
没道理 儿子要陪妈妈一起过惨日子吧
过到连自己的未来都没有了
没存款 没老婆 没小孩
只能等妈妈有一天自己挂了
简直就是活地狱
至于 背个杀母的罪名
说实在
又不是名人 也不是伟人
人家还失业 没工作 也没有家产
背个杀母的罪名又怎样
有比较糟吗?
有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