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女孩截肢“工厂未改善”!劳检复查:再罚

楼主: system303179 (Simon11034)   2022-02-19 17: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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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三立
2.记者署名:
戴玉翔
3.完整新闻标题:
女孩截肢“工厂未改善”!劳检复查:再罚45万、局部停工
4.完整新闻内文:
苗栗28岁女孩小熙应征头份该工厂文书作业员,没有完整员工训练和防护装置下,被派去
当包装工。她领最低薪资24000元,靠加班和全勤奖金度日,去年11月发生截肢意外后,
公司被指控只打算以10万元和解了事,苗栗县议员曾玟学更指出,该名劳工讨公道之路层
层受阻,劳动部职安署去劳检时还先通报事业单位。对此,职安署今(19)日指出,昨(
18)日派员至灾害现场实施复查,事先并未通知事业单位,复查结果发现仍有违反动法令
事项,已依规定处以局部停工处分及裁罚45万元整,绝无所谓护航厂商情事,并要求局部
停工。
职安署表示,有关苗栗工厂包装女性员工右腿受伤案,系于 110 年 11 月 9 日发生,劳
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中区职业安全卫生中心)接获事业单位通报后,已派员实施检查。
经查雇主安全防护设施不足,且事业单位交付承揽未善尽危害告知及工作连系调整,共计
裁罚 15 万元,并通知限期改善。
职安署后续针对本案职业灾害补偿的办理情形实施检查,系依劳动检查法第 13 条规定,
请受检事业单位准备罹灾劳工的薪资表、投保资料、医疗费等资料以供查核,同时,并于
2 月 18 日派员至灾害现场实施复查,事先并未通知事业单位,复查结果发现仍有违反
动法令事项,已依规定处以局部停工处分及裁罚 45 万元整,绝无所谓护航厂商情事。职
安署将持续督促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避免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针对公司在事发后,只包1万元慰问金,还打算塞10万元和解了事,职安署则指出,经查
雇主已依法给付罹灾者医疗补偿及工资补偿,但尚未足额给付失能补偿,违反劳动基准法
第 59 条第 1 项第3 款,后续将依法处分。
另外,职安署已洽请苗栗县政府劳工处指派职灾劳工个案管理员,持续提供罹灾者权益咨
询与心理支持,并协助其于 110 年 12 月向劳保局请领劳工职灾保险之医疗给付、伤病
给付及失能给付。
此外,职安署表示,就损害赔偿部分,本案劳雇双方于今年 1 月于苗栗县政府调解不成
立,职灾劳工个管员已连结法律扶助资源,协助罹灾者后续诉讼事宜。职安署亦将持续追
踪关怀罹灾者相关权益保障及后续职灾重建事宜,包括协助申请失能生活津贴及器具补助
,并连结身心障碍职业重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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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劳工是民进党心里最软的一块,上限100万连一半都没罚到,大家要自立自强,这在国外
应该是业者全部公司都收掉还赔不起的天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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