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府劳检 “截肢女孩”总公司:愿安排回任文书工作
记者吴奕靖/高雄报导
Ettoday
苗栗一名王姓女子在工作时发生意外,造成左小腿截肢,由于总公司在高雄,高雄市政府劳
工局19日立即前往劳检,要求业者依劳基法第59条规定,从优给付苗栗劳工职灾补偿并提供
医疗协助,业者则表示将会保障医疗后回任之工作权益,安排王女进行文书工作。
这起案件发生之后,高雄市劳工局发现王姓女子的所属公司,总公司在高雄市,所以将会派
员前往了解是否有相关类似的工作场域,但因为受伤地点是在苗栗,所以是劳动部职安署中
区安全卫生中心检查,同时在19日派员前往关切,高雄市劳工局并发出4点说明。
高雄市劳工局劳检处于19日到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是交通运输业,在高雄并未设厂,
而该公司承揽苗栗一家制造厂的货品装卸作业过程中肇灾,灾害原因及责任已由劳动部职安
署中区安全卫生中心进行职灾事故检查及裁罚。
劳检处表示,另外会检视并督促业者依劳基法第59条规定,从优给付苗栗劳工职灾补偿并提
供医疗协助,同时要求业者应完善各地厂区相关作业设备、流程及教育训练等,避免再次发
生灾害。高雄市劳工局强调将依职安署及苗栗县政府需求全力提供协助,合力守护本案职灾
劳工权益。对此,业者表示将会保障医疗后回任之工作权益,安排她回任文书工作。
苗栗县一名20多岁的年轻女子,日前在工厂担任包装员时,其右脚遭到上吨重物辗过,紧急
送医后仍不幸截肢,事后工厂更被踢爆当时不但没有加装防护线,还让机器持续运作企图躲
避责任,就连在调解时更仅愿赔偿女子10万元,老板娘还向女子表示,“截肢而已,没有到
很严重啦”引起舆论轩然大波,事后则紧急澄清强调只是“开导词”。而议员曾玟学、陈光
轩与宋国鼎也到女子住处探望,进一步了解相关案情,同时也呼吁厂商应出来付他们应付的
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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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任…阴影还不够深吗?回去不怕被职场霸凌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