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你只是利用我的身体”恶狼性侵女童拍裸

楼主: KKmex (麦克斯)   2022-02-18 19: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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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利用我的身体”恶狼性侵女童拍裸照判赔100万
2022-02-18 18:10 联合报 / 记者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有性侵前科的男子陈志奇出狱后再以拥有12岁女童裸照为由,要胁女童外出性侵、拍摄性
爱过程,传讯息恐吓“做不到或不冲我就马上发照片”等语,导致女童身心受创,一审依
妨害性自主罪判陈7年6月徒刑、恐吓罪4月徒刑定谳;民事部分,女童和父母求偿100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今全额判准,可上诉。
陈2018年6月透过吴姓友人介绍而认识女童,两人以Messenger、LINE与她交谈;陈得知女
童曾自传裸照给吴,2018年8月1日恫称手中握有女童的裸照,如不愿与他发生性关系,就
将裸照散布出去。
女童因恐惧,隔天同意和陈前往台北市万华区峨嵋停车场,陈在停车场的厕所内性侵女童
得逞,再以手机拍下犯案过程,另拍下女童裸体的样子。
陈事后多次传讯恐吓女童,“用硬闯的也给我出来,不然我就先准备去PO文”、“所以我
现在就可以把那些照片发布出去的意思对吧”、“那我直接发照”等语;女童也回应,“
你就只是在利用我的身体”、“你明明就只把我当肉便器”。
女童被恐吓后,行为出现异状,父母见状担心,从女儿的朋友圈查出真相,报警处理,检
方依法起诉,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陈7年6月徒刑、恐吓罪4月徒刑定谳。
民事部分,女童和父母主张,女童案发后大受打击、身心受创,一开始还不敢让家人知悉
,勉强隐忍,直到家人发觉有异,才知道陈的恶行,且陈犯后对女童毫不关心、毫无悔意
,从未表示歉意或和解诚意,要求赔偿100万元。
陈指出,刑事案件已经定谳,他对民事赔偿也没有异议,声请不到庭言词辩论,请法官一
造辩论判决;台北地院认为,陈身为24岁成年人,却性侵12岁女童,恶性重大,对女童身
心健康有重大不良影响,且陈对金额没有异议,判陈应赔偿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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