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网红净山拍业配 文化部教正确三步骤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2-02-16 09:55:06
※ 引述《xapp (xapp)》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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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停:小心勿轻易触动,尽可能保持发现现场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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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看:不管是用肉眼观察,或是拿出手机、相机记录影像,让我们看清楚眼前的事物,想想看它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可能的时间点为何。(除非是一看就知道的“现代”的垃圾,再请顺手带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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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听:将看到的自然或人为遗迹,通报活动地点的在地文化资产主管机关,像是各县市政府文化单位:文化局、文化处等等,听听专家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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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脸书小编也写道,法律科普时间。文化资产保存法第57条及76条:发见疑似考古遗址或具古物价值之无主物,应即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采取维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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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脸书小编说,这次事件后,小编也多学习到一课,希望借由这三个步骤的分享,让更多人爱护自然的同时,也能协助守护文化资产!“环境保育和文资保存不是对立面”。
文化部是不是都法盲?
自己都知道拿文资法出来显摆了
请问一下文化部这些东西到底有没有符合文资法认定应该保存的文物
是的话
文化部有没有针对这些文物应该进行保存的机关跟主管机关
指导对文物依文资法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不是的话
这些是不是除了文资法是不是还有其他法律保护
应该如何进行保护程序
不属文资法 又无其他法律保护必要
那这些是不是垃圾,应该清除?
至于如果有认为有价值那也是对他个人/团体而言
而非对普罗大众
如果仍同意这些团体保存应该由这些人负责维护
避免这些玻璃瓶因为风吹日晒雨淋破损
在山林间对登山人造成受伤的风险
跳出来做法律科普 干的却像法盲一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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