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新竹妹吃寿司喷3万4!有透天隔离“被迫住

楼主: sted0101 (sted)   2022-02-14 17:50:41
宪法
第5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13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第35条 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36条 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37条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40条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第41条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
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以上为对岸宪法 跟我们的差不多
大家都是中国人 不用分那么细 都是党说的算
警察公安要查你要抓你时乖乖配合就是了
不爽你还可以在PTT爆卦
对岸在微博会被删文的! 严重点还会被怀念
我们自由多囉
※ 引述《ThomasBuBu (噗噗)》之铭言:
: 宪法第8条
: 人民身体之自由应予保障。除现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经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定程
: 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审问处罚。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
: 审问、处罚,得拒绝之。
: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时,其逮捕拘禁机关应将逮捕拘禁原因,以书面告知本人及其
: 本人指定之亲友,并至迟于二十四小时内移送该管法院审问。本人或他人亦得声请该管法
: 院,于二十四小时内向逮捕之机关提审。
: 法院对于前项声请,不得拒绝,并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机关查覆。逮捕拘禁之机关,对于
: 法院之提审,不得拒绝或迟延。
: 人民遭受任何机关非法逮捕拘禁时,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声请追究,法院不得拒绝,并
: 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向逮捕拘禁之机关追究,依法处理。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00001&flno=8
: 地方制度法第 25 条
: 直辖市、县(市)、乡(镇、市)得就其自治事项或依法律及上级法规之授权,制定自治
: 法规。自治法规经地方立法机关通过,并由各该行政机关公布者,称自治条例;自治法规
: 由地方行政机关订定,并发布或下达者,称自治规则。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40003&flno=25
: 地方制度法第 30 条
: 自治条例与宪法、法律或基于法律授权之法规或上级自治团体自治条例牴触者,无效。
: 自治规则与宪法、法律、基于法律授权之法规、上级自治团体自治条例或该自治团体自治
: 条例牴触者,无效。
: 委办规则与宪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触者,无效。
: 第一项及第二项发生牴触无效者,分别由行政院、中央各该主管机关、县政府予以函告。
: 第三项发生牴触无效者,由委办机关予以函告无效。
: 自治法规与宪法、法律、基于法律授权之法规、上级自治团体自治条例或该自治团体自治
: 条例有无牴触发生疑义时,得声请司法院解释之。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40003&flno=30
: 简言之
: 你地方政府 要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要有 法源依据
: : 你居住的县市的匡列规则已经明明白白写在那边
: : 很多人要嘛懒得看要嘛识字能力低落
: : 每天在网络上哭爸
: : 居心何在
: : 收到打收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