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公共艺术法30年首度大修 经费增1.5倍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2-02-11 00:01:01
1.媒体来源:2022-02-10 00:27 联合报
2.记者署名:记者陈宛茜/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公共艺术法30年首度大修 经费增1.5倍
37m37m4.完整新闻内文:
m37m文化部昨发布修订“公共艺术设置办法”,这是公共艺术政策实施卅年来首度大幅修法,修
法后每年公共艺术办理经费预期可较往年增加约一点五倍。新法规定,经审议免办理或办理
剩余的公共艺术经费,应运用于公共艺术办理与管理维护,并以四分之一用于传统工艺美术
作品购藏、人才培育等。此外,新法对公共艺术退场机制也设明确规定。
文化艺术奖助及促进条例去年五月公布施行,同步修订公共艺术设置办法。新法明定除公有
建筑物外,重大公共工程亦须以工程造价百分之一计算编列公共艺术经费,大幅扩增公共艺
术办理经费。考量过往执行时有设置地点不适宜办理公共艺术等情形,增订因特殊事由经审
议免办理公共艺术,或办理经费未达工程造价百分之一者,应将全部或剩余经费缴纳至基金
或专户,以稳健财源统筹办理公共艺术及相关事务。
过去曾多次发生公共艺术设置后居民反弹,或维修不易造成损坏,却受限“五年内不得拆除
”规定。新法增订,公共艺术作品所需修复费用超过其作品设置经费三分之一或有其他特殊
情形,不受五年限制。但公共艺术移置或拆除,应拟订计画经审议会审议通过后办理之。因
应艺文环境改变,近年出现采租赁办理的公共艺术设置,亦纳入办法修订。
策展人胡朝圣担任公共艺术审议委员多年,他认为此次修法是针对卅年来台湾设置公共艺术
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找出“合理化的共识”。新法规定须提移置计画并交审议会审议,让城
市美学的讨论加入民主的程序。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2660/608729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6.备注:
我国法律翻修历程,以民法为例:距离上次大幅修正(88年)已有23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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