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妇ATM存款失败 男在后爽拿3万3无罪

楼主: msis20 (Hi~)   2022-02-10 16:47:03
: 依前开交易纪录“7 时38分43秒入出匣口开启,
: 7 时38分47秒取走款项,7 时38分48秒入出匣口关闭”所示,
: 可见交易失败之钞票,系于闸口打开时单独遭人取走,
: 并无与被告本身所提领之款项有混同而“一并拿走”之情形,
: 被告虽于员警询问有无将33000 元“一并拿走”时,回答‘有’,
: 然员警所问“一并拿走”之意义为何,员警并未向被告说明清楚,
: 被告亦仅回答‘有’,而未就其所说‘有’之情节加以补充说明,
: 业经本院当庭勘验无讹(见本院卷第59页),
: 是被告所承认‘有一并拿走’之真意为何,实无法得知,
: 且被告所说帐务多30000 元,亦与告诉人所遗留之33000 元不符,
: 自难以被告于警询时之供述,而认定被告确有由ATM
: 机台取走告诉人所遗留33000 元之事实。
这段法官有够硬凹,在“一并”一词上作文章,认为钞票混在一起只拿一次才叫做一并。
但试问有谁会认为短短几分钟内拿两次钱不能称作一并拿走?
综观现存的证据就是
1、被害人说按完确认就离开了、没拿钱
2、
机台纪录:
25秒选取不打印
43秒闸口开启(吐33000)
48秒取钞(有人拿走33000)
3、监视器拍到被告是下一个使用ATM的人
4、被告警询称有一并拿走33000元
5、被告称友人对帐时有多30000元
6、被告称愿意与被害人和解
我是认为有罪啦,不知道各位键盘法官会怎么判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