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假设一下,全年营收6-8成
280万到380万,所得是国税。
如果一楼一凤的话,地方可以收到4、7税项,不如炒房赚得多、地方势力的干股、买地。
各县市政府不如多盖灵骨塔,看看苗栗,年营收一千万到三千万
我国现行租税制度
依财政收支划分法的规定,可分为国税和地方税两大类。
地方税
地方税是属于地方政府可支用的税收,包括直辖市及县(市)税,共有8种:
1.地价税
由各直辖市及县(市)地方政府所属的税捐机关负责稽征
(台北市由台北市税捐稽征处办理)
2.田赋
3.土地增值税
4.房屋税
5.契税
6.使用牌照税
7.娱乐税
8.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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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
地方首长不设专区
是不是有怠惰行为
不知道有没有监察单位可以纠举
监察院有办法做吗?
不过这个单位,有跟没有好像都没有差
怪地方首长没有意义,因为社维法的规定是 “直辖市、县(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
治条例,规划得从事性交易之区域及其管理”,所以地方行政首长不设性专区也行。
因此问题出在目前设专区的法律在事实上是不可行的,所以直接修法改由人民投票决定才能
解决
≡≡≡≡转自≡≡≡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4054727.A.E8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