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提告移车败诉 地主:那我停你法院囉

楼主: N0403041 (实践大学社工系大一新生)   2022-02-05 03:29:53
※ 引述《cycutom (cycutom真的不出门的那漳)》之铭言:
: 在台湾来说
: 基本上法官都会“超译”啦
: 然后你敢学日本这样去乱惹“军公教”这一块的人事物
: 到法官判决时,会直接用“变形虫超译法律”来整死你
: 简单来说,法官会认为“军公教是我这边的人”,你敢这样乱搞我这边的人
: 那我就搞死你
: 比如如果有白痴学日本那样搞
: 一停下去,没多久就马上会被吊走
: 就算“法律上你站的住脚”,也一点屁用都没有
: 因为接下来,你只能申诉,申诉上去
: 法官只先判定“一件事”
: 喔,你想要搞我们军公教是吧,那你就敌人囉
: 接下来就“超译+变形虫”法律就出来了,法官哪管法律上站不站的住脚
: 然后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因为“最终决定权”在法官的手上
: 所以当你遇到警方执法时,就算对方再怎么不合法,你去申诉
: 九成九法官都会站在“自己人”那边,判你输
: 说穿了,台湾的法律,只要涉及“惹到军公教” 这一块时
: 尤其是直接惹到“法院或法官”这一块,比如原文中开车去法院占地
: 那不论你所持的法理再怎么有道理,都没屁用,此时就变成了“人治”的状况
: 一切都是“法官”说了算,而不是“法律”说了算
走过法院跟地检署的人绝对同意C大这篇
这倒是事实
也不只是遇到军公教
一些社会地位高的有头有脸的
法官检察官遇到他们就开始把法条超译加变形虫
真的有够不要脸
举个例子
之前我朋友A被抓去关
(人头帐户被认定帮助犯关半年)
我这个小鲁跟朋友B去探监
结果监所管理员有够垃圾
朋友B已经签名
但是我还没签名(只有先拿出我身分证核对身分)
他就赶快把册子拿走
他没经过我同意在探监那本册子上代替我签名
不知道是在急什么
我表面上笑笑没说什么
后来去告发他伪造文书
结果检察官不起诉
理由是监所管理员有经过我同意才帮我代签,没有故意伪造文书
???
我那天都还没讲话,是心电感应?
后来跟高检署再议
我再议状写好有传给二位律师看
他们都说我状纸论理清晰
有希望发回续查
结果还是被高检驳回
驳回理由是:“被告身为监所管理员,仅是一时便宜行事,没有犯意!”
WTF?
原来一时便宜行事,可以直接帮别人代签名?
超译成这样,任何人看见书状都会吐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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