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台北市税捐处回函博恩娱乐税释疑

楼主: cukesdubie (Alan)   2022-02-03 22:55:29
的确,演讲与单口喜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非常难以区分
所以台北市税捐稽征处负责博恩这个案子的承办人真的好倒楣...大概要被主任骂了...
不过或许可以用以下几个方式决定是否应课征娱乐税
1. 表达的目的:
演讲:着重于传递思想、令听众获取知识,其论述通常有研究数据支持,或许部分内容会
引人发噱,但主要内容、目的并非娱乐听众,有时甚至严肃而艰涩
单口喜剧:借由观察社会现象、法令规范或人物特点等等,以诙谐幽默的方式诠释其背后
矛盾之处,以达到娱乐群众的目的,多为个人观点,而非透过研究方法得到的结论
因此二者的主要目的,在本质上即有不同
2. 入场费计算方式:
演讲:不区分座位,一律采单一价格
单口喜剧:以座位距离讲者的距离,或观赏的角度、方向、视野等,作为票价的计价标准
最后,还是忍不住帮小小承办人qq
被迫面对这种争议问题就算了,还要被知名人物透过媒体影响力公审
不得不说,博恩提出的这个问题,不要说一个税捐稽征处的基层公务员了,就算去问国内
知名的税法学者、最高行政法院的法官,由于缺乏前例、学说的讨论,这些权威很可能一
时也说不清楚,更何况一个稽征处的小小承办人呢?真的希望本件承办人不会受到不利待
遇...
最后,拜托博恩适可而止吧...你的高抬贵手可以让一个小公务员免于无妄之灾,感激不
尽!
※ 引述《rainnawind (柴犬五郎正太控饲主雨飒)》之铭言:
: 前情提要:
: 博恩不爽单口喜剧被课高税,打算钻法律漏洞改称“有趣的演讲”,以演讲名义避税
: 卦点:
: https://youtu.be/UmaaKwhvgKU
: 萨泰尔收到税捐处回函,洋洋洒洒三大页公文
: 重点节录:
: 。第一段函文结语表示,法律所列举的课征为“例示性”项目,“只要有提供表演供人

: 乐,有票价或收费,均应课征娱乐”
: 。但博恩引了一篇Dcard文章,认为上述函释有违反“租税法定主义”的疑议空间
: 。第二段函文举脱口秀定义,竟是直接引述维基百科条目内容
:
: 。博恩认为维基百科具自由编辑性,定义随编撰者改写,当场就改了维基的脱口秀条目

: 出确定,讽刺这段函释
: 。后续函文对博恩提供的影片判断是否应课征娱乐税,用“影片资讯栏”说明判断应缴

: 乐税
: 。但该片段是博恩设的陷阱题,影片中并非真正脱口秀的表示桥段,只是一段宣传口白
: 。另一段函释对黄豪平在TED演讲中,讲了跟个人脱口秀专场一模一样的段子,北市税

: 处以“发表个人见解”为由,认定为讲座或演讲性质,因此不需课税
: 。简而言之,该函释中税捐处都是依表演者“自行声称”的分类,而不是(或无法)以

: 表演内容”,进行是否应课征娱乐税的判断
:
: 这个法律漏洞钻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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