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台北市税捐处回函博恩娱乐税释疑

楼主: rainnawind (守序邪恶的雨飒)   2022-02-03 21:58:48
前情提要:
博恩不爽单口喜剧被课高税,打算钻法律漏洞改称“有趣的演讲”,以演讲名义避税
卦点:
https://youtu.be/UmaaKwhvgKU
萨泰尔收到税捐处回函,洋洋洒洒三大页公文
重点节录:
。第一段函文结语表示,法律所列举的课征为“例示性”项目,“只要有提供表演供人娱
乐,有票价或收费,均应课征娱乐”
。但博恩引了一篇Dcard文章,认为上述函释有违反“租税法定主义”的疑议空间
。第二段函文举脱口秀定义,竟是直接引述维基百科条目内容
。博恩认为维基百科具自由编辑性,定义随编撰者改写,当场就改了维基的脱口秀条目送
出确定,讽刺这段函释
。后续函文对博恩提供的影片判断是否应课征娱乐税,用“影片资讯栏”说明判断应缴娱
乐税
。但该片段是博恩设的陷阱题,影片中并非真正脱口秀的表示桥段,只是一段宣传口白
。另一段函释对黄豪平在TED演讲中,讲了跟个人脱口秀专场一模一样的段子,北市税捐
处以“发表个人见解”为由,认定为讲座或演讲性质,因此不需课税
。简而言之,该函释中税捐处都是依表演者“自行声称”的分类,而不是(或无法)以“
表演内容”,进行是否应课征娱乐税的判断
这个法律漏洞钻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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