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酒驾这东西相信大家都是非常反对的
个人觉得以目前的罚则来看
可以说是非常的轻
所以常常可以看到很多酒驾前科的人被罚完之后不痛不养
甚至开开心心担任公务员职务领着你我的纳税钱
但是在刑法罚则上一直都没有很一致的共识
有人觉得太轻 有人觉得太重
所以我提议不如多加一条 酒驾者
一律终生褫夺公权
对一般民众来说
有惩罚但对基本生活上影响不大
至于公务人员知法犯法 这也是一个很有效并且很有实际影响的罚则
大家觉得这样罚如何呢?
毕竟看看过去这精美的名单
https://i.imgur.com/JGxiq3u.jpg
说要“酒驾零容忍”并且现在就有权力能够执行的执政党有机会改这方面的规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