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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署名:吴政峰
完整新闻标题:要求社运男友不可“走后门” 少女仍遭指侵
完整新闻内文:
女子小梦(化名)2015年间参加社会运动而结识陈男,发展成男女朋友,并说好发生性行
为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肛交”,没想到,陈男仍趁嘿咻时指侵。此外,陈男还在友人住
处性侵小梦。小梦沮丧,向妇女团体求助,检察官主动介入侦办,高等法院日前依妨害性
自主罪判陈男2年徒刑,缓刑5年。
2015年间,当时年仅16岁的小梦参加社会运动,结识19岁的陈男,两人从伙伴发展成情侣
关系。隔年,陈男带小梦到友人租屋处聊天,趁著屋内只有两人的机会,不顾她反对,强
行指侵,造成小梦心理阴影。
小梦之后虽然同意跟陈男发生性关系,但拒绝让他“走后门”。没想到2017年间,陈男带
她到彰化旅游时,仍趁著晚上发生性关系的机会,用手指“从后面来”,让小梦大为光火
,双方分手。
小梦因情绪问题,陆续接受心理咨商辅导,到了2019年间,她深受性侵阴影困扰,前往妇
团寻求协助,自曝曾遭陈男指侵,妇团得悉后,赶紧通报性侵害防治中心,检方因而介入
侦办。
审理期间,小梦自述“对于此案,我感到深切的无奈。我并没有想要提告或是给予陈男任
何型式的惩罚或赔偿”、“我认为我必须要替陈男辩驳,不是因为收受钱财或强迫,而是
我在自由意志下做的决定。…从盟友到伴侣又回到朋友,至少也6年了...”,高院认为,
小梦已表明不欲追诉、不愿陈男受罚。
高院考量陈男无前科,一时失虑触法,已坦承犯错,颇见悔意,应知所警惕,相信无再犯
之虞,评议后给予缓刑5年,免入狱。为了避免陈男心存侥幸,高院另命陈男缴交6万元给
国库,以兼衡法治。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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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前面可以后面不可以 又心软 感觉好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