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忧“高雄赤鬼”变“西堤群聚案” 陈其

楼主: yoseii (yoseii)   2022-01-27 22:21:05
※ 引述《hsnugear (无言......)》之铭言:
哀,其实我也不喜欢讲
但是指挥中心的公文和指引,明明白白公开大众审阅
结果你高雄…
https://www.cdc.gov.tw/File/Get/285ncU-DqjUSnwQdF77Kmw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调查及接触者追踪指引
(三)接触定义
自个案发病前 3 日起至隔离前,在无适当防护下,曾于 24 小时内累计大于 15 分钟
面对面之接触者,或提供照护、相处、接触病患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之医疗人员及同住者
质疑点:面对面接触者,应该是确诊病患的同桌亲友,才符合此定义吧?
但是疫调单位最后都会出大绝,给你一个但书、备注
备注:须匡列之接触者仍应视实际疫调情形作适当调整,另于特殊情况下,可依据现场
疫调及风险评估结果,采取较严格标准,扩大接触者匡列范围,及采行必要之防治措施
我相信今天高雄市卫生局,应该是使用“备注”较严格标准,扩大匡列者范围
好吧,我接受,我们继续看下去
附件1-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病例定义.pdf
https://www.cdc.gov.tw/File/Get/AgbjsIaNVuSV_IR5XUZjsQ
四、通报定义
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一) 符合临床条件(一)或(二)及流行病学条件(一)或(二)。
(二) 符合临床条件(二)及流行病学条件(三)或(四)。
(三) 符合临床条件(三)。
(四) 符合检验条件。
质疑点:
赤鬼牛排应该只符合第四点:检验条件
或者流行病学条件第二点中:曾经与出现症状的极可能病例或确定病例有密切接触
包括在无适当防护下提供照护、相处、或有呼吸道分泌物、体液之直接接触。
但是又回到上面密切接触的定义,请问有没有面对面接触大于 15 分钟?
好吧,你高雄市如果坚持他们是高风险族群、符合通报条件必须采检
不准质疑政府防疫决心,我也接受好不好,我们继续看下去
https://www.cdc.gov.tw/File/Get/8zg7_6i4RmiYjLNmvx2A3Q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通报个案处理流程
符合通报条件 -> 是否有肺炎或需住院 -> 无肺炎且经评估符合无需住院 -> 采检一次
采检后回家继续居家检疫、或居家隔离、或由医院提供自主健康管理通知书
及等待检验结果
所以赤鬼牛排的员工和顾客
应该先检查有没有肺炎、并且采检一次,才决定应该居家隔离或自主健康管理
他们有自主健康管理 14 天的选项哦,而不是直接强迫隔离好吗?
而且现在的人大部分已经打了两剂疫苗了,还有必要像去年一样风声鹤唳吗?
今天战了一天我自己也累了
反正高雄人和绿支喜欢被强制隔离,我也无话可说
不然我每次拿法条出来解释,又一堆不明究理的人一直攻击我,真的很烦
人权到了高雄都会有新解释,反正我最近几天也不会内用了,准备休年假囉
我只是看到一堆绿营支持者在那里酸质疑高雄市的人是柯韩粪、中国人反串
所以我在指挥中心网站一个一个翻公文出来看,质疑你各位绿营支持者
如果你各位绿营支持者看到指挥中心公文,还一直吵柯韩粪、中国人在 PTT 带风向
那我真的只能够说你们是不可理喻囉~
很多绿营支持者真的没有耐心读一读法规耶,然后拼命骂别人带风向,岂不是笑死人
多读书、动脑筋好吗?
如果以后双北市也开始强制执行隔离政策,你们可不要出来吵侵害人权呀
你真的没资格,因为你自己也不在乎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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