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北通无法律授权!苗博雅再轰柯文哲

楼主: leeoon (立立)   2022-01-24 23:48:20
(原文恕删~)
妈的看了垃圾苗的自爽YT频道的质询,
然后又把他所引用的这位大学者:世X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谢XX
"行政机关资料蒐集与个资保护"这篇研究给拜读了一下。
先上结论:恶心的臭T,为反而反,真她妈的恶心。
我们花点时间来看看研究的论述以及中心思想是什么,
原研究网址:https://reurl.cc/akaYmG
整个研究的架构长这样子,后面帮大家快速总结:
壹、绪说
>>> 我现在要开始研究行政机关(=台北通)蒐集个资是否合法喔~
贰、行政机关蒐集个人资料作为基本权干预措施
+
参、行政机关蒐集个人资料之合法性要求
>>> 名词解释中 + 翻出各种上古擦到一点边的大法官解释令+解释宪法精神
偶尔引述一下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判例(教授留德的)
肆、台北市政府单一识别系统之问题
>>> (通篇屁话骗稿费,认真的终于来囉,咱们一条一条看)
一、法律依据?
>>>因为本国"立法院"及"地方议会"很废,导致此类APP还未有任何法源依据
目前全国仅有北市政府订定的行政程序作为基准...
请问是谁的问题???
请问是谁的问题???
请问是谁的问题???
二、当事人经明确告知而同意?
>>>投资基金有赚有赔...使用台北通是否有尽告知"豁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 8
条第1项及第2项...等之义务...zzzz
三、必要性?
>>>电子化不是"绝对必要"阿,所以不能做拉。柯槟榔你太坏坏了!
同理..进口福食、盖三接、吃瘦肉精、用爱发电、农地工厂...
请问哪个是"绝对必要"呢???
依这个逻辑基本上国家所有行政机关可以停摆了,ㄏㄏ
伍、结语
>>>经过本大教授检视,全国的APP(好食券、国旅券、农游券、动滋券、
艺FUN券、还有中央交通部、行政院、健保署...)全部合法,
就你台北通最不合法,
柯槟榔你太坏坏了!
柯槟榔你太坏坏了!
柯槟榔你太坏坏了!
坏到一定要叠字说三次~
通篇XX的文章拿来举著大旗号招联署,然后在质询台上霸气T臭外漏,
不断的扭曲影射台北市要"卖资料"、"提供各资给中资企业",要求市府官员承诺
选到这种拉基议员,身为一个天龙市民我真是她妈太惭愧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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