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连续上班33天!机场接驳车司机中风变植

楼主: deeeplove (想不到ID)   2022-01-23 01:54:02
连续上班33天!机场接驳车司机中风变植物人 公司被判赔1369万
自由时报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
桃园国际机场“亚通通运”接驳车陈姓男驾驶,4年前执勤时突然脑中风,昏迷救治后成为
植物人。家属认为他曾经未休假连续上班33天,单月加班逾100小时,劳保局认定为职业灾
害,家属向公司提告求偿劳动力损失、看护费等共3385万余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亚通
公司应赔偿陈男和一对子女共1369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2018年9月13日执勤时,因出血性脑中风,重度昏迷后成为植物人,须终身
看护、丧失工作能力。台大医院诊断认为陈男病发前1个月,加班超过100小时,发病前2至4
个月各加班超过80小时。
陈男的子女代父提告指出,父亲于2010年9月起任职于亚通巴士集团,驾驶交通车往返桃园
机场,载运航空公司员工上下班、接驳旅客,经常配合公司加班而早出晚归,每天经常工作
逾14小时,且台大医院也认定是因职业促发脑干出血性中风,为职业灾害,劳保局也同意支
付职灾给付。
子女主张,亚通通运事后避谈医疗费、看护费与补偿工资,法院调解时公司也争执是不是职
灾而未成立,家属诉请赔偿医疗费、看护费、丧失劳动力损失、精神慰抚金等,请求赔陈男
3285万余元,2名子女各50万元慰抚金。
亚通答辩,忽视陈早就患有高血压、高血脂,也吸菸20年,每天平均吸30支菸的严重菸瘾。
台大医院仅依家属提供的行车明细表,就直接认定是长期工作,导致引发出血性脑中风,诊
断有重大瑕疵。而依公司的工时时数表,陈加班时数并未达到长期工作过重标准,陈脑中风
不是因职业所致。
北院审理后认为,陈男发病前4个月,须于凌晨4点到班,驾巴士往返台北与桃园机场,每趟
间有间隔,但纵使有空档也没办法充分休息,必须随时照看车辆、清洁、加油、或准备下一
趟路线,因此待命时间也应列入工作时间。
法官调查,陈病发之前曾经连续33日、15日、8日、12日工作没有休假,案发前1个月的加班
时数超过100小时,发病与工作负荷的相关性极强,公司制作的工作时数表不符真实工作情
况。
北院认定,台大医院已斟酌陈男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血脂等病史,由职业医学专科医师评估
认为其脑中风和超时工作之间,有因果关系,属职业灾害,报告没有瑕疵,故认定亚通须赔
偿,审酌陈男患心血管慢性病多年,却无视严重性,未定期追踪治疗、服药,自身应负疏于
注意的2成过失责任,判决亚通应赔偿陈1289万余元、子女各40万元,共1369万余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809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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