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母狗死亡却没处理壁蝨扩散 嘉义县府函送

楼主: tracymate (混)   2022-01-20 13:32:31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闻标题:
母狗死亡却没处理壁蝨扩散 嘉义县府函送饲主
4.完整新闻内文:
嘉义县水上乡民生社区一户民宅,饲养母狗及幼犬,但环境脏乱,粪便不清,发出恶臭,
去年12月母狗死亡,饲主竟不处理,导致犬只身上的壁蝨扩散;嘉义县家畜疾病防治所与
环保局分工消毒,避免壁蝨扩散,由于饲主在应限期改善期间不作为,致犬只死亡,涉有
违反动物保护法第25条故意致动物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死亡等有关刑罚规定,家畜所日前函
请嘉义县警察局水上分局究办,而7只幼犬除了一只送养存活,其余6只都已死亡。
嘉义县家畜所长林珮如指出,去年底民众通报民生社区和平街一户民宅饲养的母犬与幼犬
,但环境脏乱、粪便未清理、恶臭,经勘查,饲养犬只未绝育、未完成芯片宠物登记与未
注射狂犬病疫苗,当场要求饲主限期改善并列管复查,但限期改善期间,母狗死亡,尸体
竟放置原地多日未妥善处理,壁蝨向外扩散影响周边道路及社区环境卫生,民众陆续向县
议员林缃亭陈情,县府获报后,由环保局与家畜所分工派遣消毒车进行大消毒,才避免壁
蝨危害。
林珮如指出,动物保护法第6条及第25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骚扰、虐待或伤害动物,倘故
意伤害或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者,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饲主经要求限期改善仍不作
为,导致犬只死亡,又未妥善处理尸体,衍生后续环境卫生问题,涉嫌违反前项规定,已
函请水上分局移送法办,呼吁民众不得任意伤害动物,如导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重要器
官功能丧失或死亡者,将移送法办,饲主也应依动保法规定为爱犬绝育、施打芯片并办理
宠物登记,避免受罚。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05566
6.备注:
母狗的眼神看起来好哀怨,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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