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姓骑士在新店路边等姊姊,无端被和妻子吵架、想泄愤的男子王秉华以料理刀从身后
刺
: 死,一审认为他极恶劣而判死刑。王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律师团提醒合议庭要审视他的
生
: 命历程,且王“未达最严重犯行”又有忧郁症,不应判死;林的姊姊质疑审判程序是减
刑
: SOP,无法接受缴税养这些作奸犯科的人。高院今改判无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这个画面我无法忘记
一个路人骑着摩托车在路边等人
一个人上来直接从背后捅下去
没有感情纠纷
没有金钱纠纷
没有任何冲突
这个还能不判死?
如果你有任何纠纷,勉强都能算你情有可原
这个真的就是单纯随机杀人
什么犯行还能比这个更严重?
每个杀人的都心里有病?
这个跟郑捷哪里不一样
内容完全一样
不过判决不一样
台湾司法要不要还郑捷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