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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装针孔偷拍外甥女 法官认洗澡非“猥亵行为”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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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一名担任水电工的洪姓男子,被控在家中浴室装针孔摄影机,偷拍小姨子、外甥女等家人
洗澡挨告。偷拍小姨子部分,因未获原谅没撤告,洪男被判刑5月。犯偷拍未成年人部分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却认为,洗澡并非情色行为,难认猥亵,判决洪男无罪。
根据判决,洪男于2019年10月间,在自家浴室安装针孔摄影机,包括妻子、岳父、小姨子
、外甥女等甚至家教一共8人都被入镜。同年12月间,妻子发现针孔,洪男犯行曝光,包
括妻子,一共4名家人对洪男提告。
案件侦审期间,除了小姨子,其余家人皆表示撤告,因此洪男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5月,
不过偷拍未成年部分,因为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为公诉罪,因此无法撤告,洪男
被依以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摄猥亵行为之影片,或电子讯号罪起诉。
不过法官认为,“猥亵行为”指的是性交以外的,主客观上足以满足性欲的情色行为,洗
澡仅是维持身体清洁所必要的卫生活动,并非为满足私欲,即便过程中有裸露性器官等隐
私部位,仍难认定是猥亵行为,此部分判决洪男无罪。
至于洪男另涉儿少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部分,因为被害人已撤告,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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