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沈继昌
3.完整新闻标题:淫照逼赴摩铁性侵口爆3C女!DNA验出就是他却判无罪 关键电话曝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张姓男子遭女子指控在2019年3月间,要胁公布女子与其前男友拍不雅照片,双方相约桃
园区某摩铁见面,但张男却违反其意愿,强行脱去其衣物并喝令其先洗澡后性侵,还在其
嘴里射精。张男则否认犯行,辩称没有与女子发生性行为等语;桃园地院法官审理时,根
据女子与证人证词,认为女子事后离开摩铁时态度从容且无其他积极证据证明张男犯行,
审结判处张男无罪,本案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张姓男子认识在桃园某夜市贩卖3C产品的女子,2019年3月间,女子接获杜姓
友人声称,要女子到摩铁取回与前男友的不雅照片,女子遂于3月12日晚间6时许依约到摩
铁房间等候,未料张男于13日凌晨零时进入房间,双方聊天后未久,竟强行将女子衣物、
裤子褪去,喝令女子至浴室冲澡,再强压制在床,违反女子意愿强制性侵,后来还在女子
口中射精强。
女子事后到医院验伤提告,检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与刑事局自女子下体与阴道深处均检出
与张男相符之DNA型别之事实,桃检认为犯行明确,侦结将张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
诉。
桃园地院审理时,张男坚词否认有何强制性交犯行,辩称没有与女子发生性行为,案发当
天是女子自己进入房间,后来他与女子在房间聊天,女子身上验出与他同型别之DNA,可
能是因为有共用浴室或毛巾,所以不小心沾染到等语。其辩护人则辩称,女子前后所述矛
盾,且有多处不合常理,退房时,女子并无异样,亦未向人呼救,与张男互动正常,女子
在房间时,曾多次接听电话,如果女子遭张强制性交行为,不可能让女子自由与他人通话
,反而可借机会向他人求救,但女子舍此不为,足证张并未为强制性交行为等语。
女子则主张,案发13日凌晨0时39分去摩铁房间,看到没人本来要走出来,后来就看到杜
姓友人传LINE说“有人要进去了”,抬头张男出现,张一进来就搂抱,还坐在其大腿上乱
摸,当时挣扎想要起来,张男很凶地说:“妳坐下”、“妳手上有把柄在我这里”、“你
的不雅影片在我这里”之类狠话,她很害怕,怀疑张所指把柄应该是与前男友偷录的不雅
影片。后来张动手脱其衣服,还叫她去洗澡,她只能照做,但心里很害怕,洗好澡出来时
,张男脱光衣服对其强制性侵,一开始有带保险套,后来张把保险套拿掉,最后硬是射在
其嘴巴里等语。
法官认为,医院验伤诊断书记载“女子头面部、颈肩部、胸腹部、背臀部、四肢部均无明
显外伤”等语,可见女子验伤之际,身体并无任何外伤存在,则被告张男是否确有对女子
强制行为,已有可疑;张施以强制力压制女子,可想见女子对其敌对意识甚高,并非愿意
顺从之人,强制性交行为完毕后,为免女子向人呼救或报警,理应尽速逃离现场,然张男
却女子一同从容离开摩铁,完全不担心女子趁机向旅馆人员或路人求救,徒增遭立即逮捕
风险。
此外,女子案发后仍愿意与张一同搭乘电梯,并愿搭载张男机车至巷弄内牵车,丝毫不担
心张男利用单独相处机会,再度对其为侵犯行为,女子事后反应,已有多处与常情相悖,
甚为可疑;又杜姓证人已于2019年6月间死亡,但在警讯时虽坦承认识女子,但否认有以
不雅照片邀约女子至摩铁一事,亦称不认识张男等语。
法官根据女子证词与证人称证,事后曾接获女子透露遭被告强制性交一事,并出现激烈情
绪反应等语,惟均为女子遭被告强制性交一事均系听闻女子所述,自属为女子之同一、累
积性证据,无法作为女子指述之补强证据。法官审酌,本案除女子指控证述外,其余事证
均不足以做为证述补强证据,自难以女子前揭证述,综上所述,检察官所举前开证据,尚
未达于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怀疑,而得确信其为真实程度,此外,复无其他积极证据足
认张男确有检方所指强制性交犯行,审结张男应为无罪之谕知,判处无罪,本案还可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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