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
是我啦
西元1241年时
欧洲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腓特烈二世
颁布了对往后医学界造成永久性改变的法令
萨莱诺法令(The edict of Salerno)
从法律上将医师与药剂师的工作分开
原因是当时医师可以自行开立处方、配药、贩售
导致病人需支付高昂的医药费
(以上资料出自于世纪帝国4)
到了现在 蛮多国家依然施行这种制度 包含台湾
但常常看到文章说医师药师都在吵架
互相质疑对方的专业性
啊现行法律已经算很成熟了 费用应该可以管控
为啥不重新合并
让医师可以配药 提升效率
权责也分的很清楚 有问题一定是医师的责任
有没有专家能出来说明?
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