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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隐瞒爱滋无套口爱遭控传染爱滋病而起诉 再获无罪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一名曾任国小老师的男子阿伟(化名),明知自己感染爱滋病,却在2017年间隐瞒病情,
在未戴保险套的情况下为男友口爱与性交。一审法院轻判阿伟1年5月,但二审引用学术论
文,认为“均未射精,无射精之口爱实际传染之风险为0”,改判无罪。案经撤销发回,
更一审法院12日再度判决无罪。
判决指出,阿伟在2003年6月间就被检验出患有爱滋病,之后开始接受治疗,10余年来都
没有发病。而本案发在2017年5月间,阿伟邀请新认识的男友到家中,2人在没戴保险套的
情形下,发生关系,包含口爱与性交。男友事后发现阿伟竟然隐瞒病情,而与他发生“危
险性行为”,气得一状告上法院,检方依照《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
障条例》,对阿伟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2人当时是合意性交,且男友并未被传染爱滋病,男友甚至还在法
庭上请求法院对阿伟从轻量刑,一审法院最后轻判阿伟有期徒刑1年5月。案件上诉二审,
高等法院引述联合国爱滋病规划署于2013年5月间所出版之《结束因未披露HIV、HIV暴露
和传播而产生的过于宽泛的刑事定罪:重要的科学、医学和法律考量》,及2016年7月25
日在荷兰举行世界爱滋大会之爱滋病毒学者所发表之《专家共识声明:刑法脉络下的爱滋
相关科学》的两份学术文件,为“危险性行为”之认定基准。
高院因此认为本案中,“彼等互为口交,均未射精,依照上述2份文件所示,无射精之口
交实际传染HIV之风险为0,足见无射精之口交依照目前医学研究结果,并无造成感染HIV
之风险。”最后逆转改判阿伟无罪。
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更一审12日宣判,还是判决阿伟无罪。更一审除了
引用联合国这两份学术文件外,再引用卫福部去年10月间的函释,以及委托台大医院鉴定
结果,认为:“依医学临床见解,感染者与非感染者互为口交,因感染者未射精、未流血
,有传染性的爱滋病毒仍存在感染者体内,在医学上并没有造成非爱滋病毒感染者感染爱
滋病毒之可能。”故还是判决无罪。本案检方上诉第三审受限制,阿伟几乎无罪确定。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112/2167328.htm
阿伟的胜利!!!
HIV+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