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到板上乡民对于杀人犯没被判死刑,气的对法官骂得要死。
但仔细想想,其实有很多杀人案件,连犯人都找不到。犯人可能就一生都没受到制裁。这
不是更令人气愤?
或者有些杀人案件虽找到犯人,但发现的证据却又不足以定他罪。
不只是杀人案,很多案件都有这问题。
也许这些犯人不但没受到法律制裁,有些人还靠著作恶获得的财富一生过得比多数乡民逍
遥快乐。
人类的司法制度就是有极限,很难寄望世上的罪恶都能受到司法制裁。
现今台湾这样一个稳定的社会就有这问题,想想看在过去那种动乱的时代,对于作恶的人
根本是无可奈何。
所以宗教总是在动乱的时代崛起,佛教在中国魏晋南北朝时崛起。
基督教则是在罗马帝国末期蛮族入侵时崛起。
因为宗教的死后奖惩之说可以满足当时受到暴虐压迫的大众心理。
但这里不谈宗教,只是想要调查乡民的想法,乡民会希望善恶在死后有奖惩吗?
还是乡民希望死后就一了百了什么都没有,生前作恶多端死后也不会有什么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