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因为迟到两次被公司警告
说再迟到,第三次要写悔过书
我完全认同迟到应该被处罚
只是想说悔过书对付国中生还可以
怎么有人出社会还在悔过书
士可杀不可辱
我宁愿你扣分钟钱,或是让我请半小时事假没薪水都ok
因为我们公司是常态性要加班两个小时,我觉得那么晚下班,上班迟到三五分钟老板居然这
么计较
结果我一个朋友,他说这样很正常
一是说加班文化是台湾常态,不能接受社会化就去创业自己当老板,没人管你几点上班
二是说他们公司对迟到是零容忍!
新人三个月内迟到两次直接开除
我想说哇靠这也太猛了
这也太不符合比例原则
可是我朋友居然超支持这种做法
原因是他是不迟到的人
因为我知道的台湾公司不多
但我以前工作的几间公司都不太在乎迟到
有的弹性上下班,有的责任制,有的不打卡
于是我想好奇问下
大家公司对于迟到的容忍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