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记者林铭翰
3.完整新闻标题:
永侒实业宜兰采矿中途停工1年 监察院纠正矿物局:竟未废止矿业权
4.完整新闻内文:
监察委员田秋堇等人4日表示,永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展延宜兰县员山乡的矿权,然
而自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期间,所雇的工人均未达5人以上,且在2004年并未从事开采
作业,经济部矿务局却未依法废止其矿业权之核准,核有违失,因此监察院通过提案,纠
正经济部矿务局。
永侒实业申请在员山乡大安埤山开采矿区案,部分居民认为,开发案不仅可能污染环境和
水源,大量砂石车恐带来噪音和空气等污染,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评大会在去年6月审查
后,决议此案进入二阶环评。
监察委员田秋堇、林盛丰、蔡崇义4日上午召开记者会表示,永侒公司申请展延宜兰县员
山乡的矿权,然而该矿曾有中途停工,经济部矿务局并未依法审查,历经1年4个月的立案
调查,监察院财政及经济委员会在去年12月8日通过调查报告,并且纠正矿务局。
田秋堇指出,依据永侒实业的“矿业簿”记载,自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期间,所雇工
人均未达5人以上,且依矿务局“自行勘查”与“实际查核”的记录,2004年该矿并未从
事开采作业。
田秋堇再指,依照《矿业法》规定事项的查核要点,该矿确实有“中途停工1年以上”的
情事,然而经济部于上开期间,未依法废止矿业权之核准,核有违失,因此依法予以纠正
。
调查报告发现,永侒实业在2019年11月4日提出的矿业权展限申请,交通部依据工程顾问
有限公司所提供矿区界点为基准,套用地理资讯系统测距,确认矿区座标距省道并不符《
矿业法》第27条“需距省道系统150公尺以上”的规定,依法未经交通部同意,应不予核
准。
林盛丰认为,《矿业法》是在1930年制定,当年政府统治中国大陆、百废待举、急于开采
,然而今日政府所辖国土大不相同,台湾如今面临过度开发之压力,情况与过去迥异,相
关认定与核处原则,实应随社会整体变迁适时检讨修正,更应与时俱进。
林盛丰建议,矿务局应以本案为鉴,审慎检讨《矿业法》,同时顾及联合国“永续发展”
目标以及《矿业法》所揭橥“促进经济永续发展,增进社会福祉”的立法意旨,持续滚动
检讨,以符实需。
蔡崇义强调,矿产是不可再生性的资源,矿产之开挖若有不慎,则有破坏水土保持之忧,
甚至对国土保安造成干扰,因此需依“规费法”征收矿业权费及矿产权利金,然上述规费
自2004年订定后即未调整。
蔡崇义认为,虽然“矿业权费”目前拟调增,然而“矿产权利金”迄今仍未有调整,矿务
局应依《规费法》第11条规定,衡量各种因素,持续滚动检讨矿业权费与矿产权利金的收
费基准并适时调整,以符规费法的精神。
蔡崇义受访时表示,监察院希望大家重视矿业权的问题,台湾有很多好山好水,但是很容
易被破坏,“不像中国大陆鼓励大家开采”,很多地方一旦被破坏就很难恢复,当前的情
势已经变更,希望大家重视矿业的开采。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reurl.cc/44R9EK
6.备注:
亚泥开采好像都没有这些问题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