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饭店开房间性侵16岁少女 法官念他非恶性

楼主: JAL96 (JAL96)   2022-01-02 11:29:17
新闻来源:联合
记者署名:邱瑞杰
新闻标题:饭店开房间性侵16岁少女 法官念他非恶性重大判缓刑
新闻内容:
2022-01-02 10:44 联合报 / 记者邱瑞杰/基隆即时报导
基隆市刚满20岁的蔡姓男子在网络上认识16岁少女,接她下课后载到饭店登记休息。两人进
房后,蔡男却违反少女意愿性侵她。基隆地方法院认定蔡男犯行,考量他年轻识浅,对性冲
动控制能力较弱,且手段尚非残暴,最终坦承犯行并赔偿,获得被害人原谅,轻判2年。宣
告缓刑3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蔡男前年6月8日晚上7点多,骑机车到被害少女就读学校接她下课后,载她到基
隆市区一家饭店登记休息。两人进入房间后,蔡男将少女推倒在床上,架住她的双手,强行
脱掉少女下半身衣物性侵,还要求少女为他口交得逞。
被害少女事后到学校神色举止有异状,导师发觉后询问原因,得知她遭人性侵害通报。少女
的家人报案,警方通知蔡男到案说明。蔡男在检警侦办时否认强制性交,基隆地检署检察官
侦讯后认定涉案,依强制性交罪将他起诉。
法院审理时,蔡男积极寻求被害人谅解,达成调解后全数赔偿完毕。法官指蔡男图一己私欲
满足,罔顾少女身心健康及心灵感受,压制少女性自主决定意愿,强制性交严重妨害少女身
心、人格健全发展,行为很不足取。
法官另考量蔡男甫满20岁,年轻识浅,血气方刚,对性冲动控制能力较弱。蔡男犯罪手段尚
非残暴,案发后最终坦承犯行,表示悔悟,并赔偿被害人。相较其他性侵害案件,并非恶性
重大之徒,处以法定最轻本刑仍属过苛,依刑法第59条“犯罪之情状显可悯恕”酌减其刑。
蔡男先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宣告,被害人律师到庭表示,愿意给蔡男一个机
会,同意给予缓刑。法院认为蔡男经此侦审程序与科刑教训,当能知所警惕,应无再犯之虞
,判刑2年,并宣告缓刑3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由观护人给予适当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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