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巨前总裁陈木元涉无照驾驶直升机 一审

楼主: monnom (桂)   2022-01-01 18:11:08
1.媒体来源:
中央社
2.记者署名:
张祈台东县1日电
3.完整新闻标题:
国巨前总裁陈木元涉无照驾驶直升机 一审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国巨前总裁陈木元涉无照驾驶直升机遭台东地检署依违反民用航空法起诉,台东地方法院
法官认定,陈木元单纯发动直升机引擎5分钟,未达“飞航”程度,一审判无罪,全案可
上诉。
台东地检署2020年10月接获台东县警察局成功分局通报,一架R22型直升机在东海岸违规
起降及飞行,经专案小组缜密蒐证,发现陈木元涉有重嫌,去年10月到陈木元家中搜索,
查扣外观黑色的Robinson R22 BetaⅡ型轻型2人座直升机。
台东地检署认定,陈木元民国104年起至109年间,每年都会启动1次直升机,每次时间5分
钟,从事飞航共6次。
检察官主张,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及航空人员检定给证管理规则规定,直升机“飞航
行为”,应自指旋翼开始旋转时起至旋翼停止旋转时止时间,则自旋翼开始旋转时起,即
可认定进入直升机“飞航”的“起飞”阶段。
陈木元在审理时承认104年至109年亲自或指示管家以每年1次,每次5分钟的频率发动直升
机进行保养,所领有的检定证、直升机适航证书有效期限逾期,但否认非法飞航。
台东地院法官审酌民用航空法第2条第3款对飞航的明文定义为“飞航:指航空器之起飞、
航行、降落及起飞前降落后所需在航空站、飞行场之滑行”,则除民用航空法本身或其他
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即不容再就“飞航”擅加解释。
台东地院法官认为,陈木元单纯发动直升机引擎约5分钟,导致旋翼因引擎运转而遭带动
旋转,并非飞行于空中,有别于民航法“飞航”规范,谕知无罪。
对此一审判决,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谢长夏表示,收到判决书后会再与检察官研议是否
继续上诉。(编辑:郭谕儒)1110101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1010101.aspx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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