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12-30 13:43:01像这种就该立法
改为 唯一死刑
直接枪毙没有二话
这样才有吓阻力
不然很多汽车驾驶人都不让行人
行人走在人行道上
依法拥有“绝对路权”
驾驶人是“应让”而不只是礼让
出事的话汽车驾驶肇事责任100%
但是
往往不让行人的现象常发生
驾驶人非常过分却习以为常
应该要修法
非矫枉不能过正
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大家赞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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