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快讯/“麟洋配”可商业代言 立法院三

楼主: pttjordy (Archer)   2021-12-28 17:24:06
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徐政璿
3.完整新闻标题:
快讯/“麟洋配”可商业代言 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国民体育法》
4.完整新闻内文:
东京奥运羽球男双金牌“麟洋配”商业代言有解!立法院今(28日)通过《国民体育法》
修正案,曾担任国家队的运动员若具公务员身份,在经过任职机关同意后可以接受商业代
言。
我国羽球男双好手“麟洋配”王齐麟与李洋今年于东京奥运勇夺我国羽球史上首面金牌,
台湾啤酒等企业有意找两人代言,却因为两人所属的台湾土地银行是公营事业,受《公务
员服务法》“不得兼职与经营商业”的限制而难如愿。
对此,包括民众党团、立委林奕华等18人、立委林宜瑾等24人及立委郑正钤等28人均提出
《国民体育法》第22条的修正版本,要旨在于让像是“麟洋配”这样的顶尖运动选手,即
使具公务员身分,也可接受商业代言。
林奕华表示,我国公营事业包括台湾土地银行、台湾电力公司等,长期扮演支持、栽培体
育选手的重要角色,不仅培育基层选手,更将职业运动员纳入正式编制,然而因此限制了
运动员从事广告代言活动,不利于运动员协助运动行销。
根据修正内容,《国民体育法》第22条增第3项,曾任国家代表队之运动选手,若具公务
员身分,得经其任职机关(构)同意后接受商业代言,不受公务员服务法有关经营商业及
兼职规定之限制;其商业代言之范围、限制、程序等相关事项之办法,由各该主管机关定
之。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228/2155802.htm
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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