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1-12-28 17:03:36我不懂为何要设立 特别保护公务员不被侮辱的法条
甚至不废除 还要加重
普通的公然侮辱 公务员就可以适用了
为何特别把公务员拉出来 并订得更重?
别的民主国家 也没看过有这种设定
是台湾的公务员 没有特别经过精神训练
被骂就容易失去执法能力吗?
废除侮辱公署 当然是人权的进步
但是加重侮辱公务员刑责
把原本进步的地方 又后退到原点了
如果人人真的平等
那公务员只要适用民间使用的公然侮辱就好
为何不废掉针对公务员受辱的法条
反而还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