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华民国台湾法律上的行政区
一级行政区有六都二省
其余县市都只是二省底下的二级行政区
但偏偏又已经精省
导致县市在实质上也是直辖
所以造成明明大家都是中央管的
但六都是一级行政区
其余县市却只是二级行政区
要解决这种问题
就是要大家都升上一级行政区
才能名实相符
现行体制下的一级行政区有省跟直辖市
省在精省后已经不是地方自治单位,不考虑
所以只剩下直辖市这个选择
但人民又对直辖市有迷思
觉得只有进步都市才能叫直辖市
那么
如果在地制法新增直辖县
现有的县、省辖市全部合并升格变直辖县
竹竹合并升格新竹直辖县
嘉嘉合并升格嘉义直辖县
其余的县都单独升格成XX县
这么一来
大家都是一级行政区
也不会被人说直辖市太多
这样好噗好R?
有没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