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修地制法后的BUG,没人注意吗?

楼主: t21 (t21)   2021-12-28 09:42:50
关键时刻一个胖胖的名嘴提出了一个问题
地方制度法
第 4 条
1.人口聚居达一百二十五万人以上,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
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设直辖市。
照原来的是法条
地区人口要125万人以上,还要符合后面的条件才能升格为直辖市
就是两者兼备才可以.
如果照新闻说的民进党版本修改,把且改成或
人口聚居达一百二十五万人以上,或在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
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设直辖市。
那就是二选一,不是吗?
人口125万人以上
或是
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设直辖市
新竹县市合并,只要符合后面的条件就可以了,
那不就等于根本就没有标准了,
不就每个县市都可以升格成为直辖市,
我就问你,你说说看,外岛先不说.
基隆,苗栗,南投,云林,嘉义县县市,宜兰,花莲,台东,屏东.
哪一个在都会区越发展上面,没有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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