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有恐龙法官出现的时候
法界就会把恐龙判决的责任全部推给法典
说是法律的问题,要民众去找立委
但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是往往一二三审都会有极大落差的判决
像是这次的断指案,和之前的铁路杀警案
信义杀警案的主嫌也还能一直重复犯案上社会新闻
还有汤景华纵火案,一审、二审、更一、更二领了4个死刑,结果最高院未经辩论直接审
理免死。
一行为从无罪到重罪,每个法官见解都不同,如果今天是你运气不好遇到烂法官呢?
明明依照现行法典还是能做出合法又符合民众期待的判决,
但还是有恐龙法官做出超乎常人的见解
法院的案件量庞大,上新闻的离谱判决还是算少数,相信大部分法官还是很好的
但现行制度除非收贿根本不可能淘汰司法官,像之前有检察官带警察冲到幼稚园教训幼童
跟老师也是不了了之
过时的法官法吃否该修法了?
有没有挂?